Monday, March 30, 2009

為“地球一小時” 算算賬


2007年,悉尼率先進行了“地球一小時”的嘗試。據澳大利亞能源公司公布的數據,熄燈一小時為悉尼節省了48760千瓦時的電力,相當于40多萬臺電視或80萬只60瓦燈泡同時開啟消耗的電力,減排的52噸二氧化碳,等同于101800輛汽車的一年排放量,悉尼的“地球一小時”看起來頗有成效。然而,當這一係列驚人的數字被公諸于眾後不久,關于“地球一小時”的質疑和批評隨之而來。

一些批評之聲認為,“地球一小時”對于遏制全球變暖來說根本就起不到作用,因為人們在這一小時內節省下來的電是會被其他燒炭的能源抵消掉的。芝加哥大學一位經濟學博士大衛·所羅門還特意對這些數據進行了一次統計分析,並將調查結果寫在了《個人生活方式的改變對減少耗電量有多大效果》的報告裏。在這份報告中,所羅門指出,單純用預計用電量和實際用電量相減就得出用電量減少了多少的計算方法是不科學的。通過計算,所羅門發現,關于“地球一小時”的節電數據實際上無形中包含了當天其他時段用電量的減少數,如果拋開這些因素,這一小時內悉尼的用電量其實僅僅下降了2.1%,在統計學上,這個比例和零沒什麼區別。在分析了南威爾士州過去8年的電力數據後,他還發現,“地球一小時”對電力消耗的減少作用在過去8年中每4天就會發生一次,而這種變化完全是因為電力消耗過程中的自然變化

所羅門希望能用他的“較真”證明,“地球一小時”的象徵意義要遠遠大于它的實際意義。有人在博客上稱這個活動是一種“荒謬的時尚”,認為用蠟燭取代電燈其實得不償失。“一根標準大小的蠟燭充分燃燒後會釋放15克二氧化碳,28根蠟燭釋放的二氧化碳和用來點亮一只10瓦燈泡的碳排放量是相同的。”氣候變化專家蒂姆·布萊爾甚至發起過一個名為“用電一小時”的活動,號召人們在“地球一小時”內盡可能用電,完全就是在和“地球一小時”唱反調。

《澳大利亞人報》的記者馬修·華倫在2008年“地球一小時”活動當天撰寫了一篇報道,標題是《澳大利亞人擁抱的是“地球一小時”,而不是綠色能源》。在文章開頭,他寫道:“數以萬計的澳大利亞家庭和企業在‘地球一小時’結束後再次打開了燈,但他們當中只有10%將會轉用綠色能源。用蠟燭點亮一小時的象徵意義和實際行動之間的差距是巨大的。”
活動主辦方提供的數據,首次“地球一小時”吸引了悉尼54%的市民參與,但有調查顯示,只有8%的家庭簽署了綠色能源計劃。澳大利亞能源零售商奧萊利說,雖然“地球一小時”這樣的活動有助于提高人們對氣候問題的認識,然而,澳大利亞公眾對全球變暖並沒有真正的切身之痛,這直接導致了活動的作用僅僅流于表面。世界自然基金會澳洲執行長格雷格·伯恩也承認,“地球一小時”只是象徵性的。“雖然是象徵性的,但它給了每個人機會去採取行動,即使這些行動對緩解全球變暖的影響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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